招聘工作人員48名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二)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四)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
(二)面試1.面試由福建省教育廳與我校共同組織。按照每個崗位擬招聘計劃數的3倍按筆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2.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四、考試綜合成績的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按4:6折算計算,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折算的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綜合成績排名將于面試結束約15個工作日后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查詢。其他(一)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福州)2014年招聘48名工作人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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