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額(共50名)
1、清流一中:3名(語文1人、生物1人、歷史1人)。
2、職業中學:3名(土木工程測量、土木工程監理、旅游服務(導游服務)各1 人)。
3、實驗中學:2名(歷史、生物各1人)
4、小學:26人(語文5人、數學5人、英語2人、音樂2人、美術3人、體育3人、信息技術6人)。
5、學前教育:16人。
招聘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專業及學歷要求:(1)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重點師范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2)競聘職業高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3)競聘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師范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學位,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4)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備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且競聘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非師范類的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小學、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小學信息技術崗位的,其所學專業包括教育技術學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5)競聘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屬學前教育專業的畢業生,應具備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清流籍生源可放寬到全日制中專(含職業中專),屬師范類和非師范類音樂、美術專業的畢業生,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參加競聘人員年齡必須于198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4、資格證要求:1、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2、競聘職業高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職業高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競聘土木工程測量、土木工程監理和導游服務專業的專業教師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在錄用后兩年內須取得職業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3、競聘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4、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小學教師或初中、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5、競聘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學前教育(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屬師范類考生有教師資格證書的和非師范類音樂、美術專業考生暫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在錄用后兩年內均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招聘程序
1、制定計劃(招聘計劃經縣編委審核,縣委、縣政府批準,本次招聘教師50名)。
2、發布信息(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3、網上報名(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碩士研及以上學位人員在以上報名時間內將持個人簡歷和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資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以及各種獎勵證書的復印件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直接到清流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
4、資格審查(網上和現場)。
5、筆試(全省統一筆試)。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且具備教師資格的(有教師資格證),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直接進入相應學科面試。
6、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如果某崗位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報考,按1:3的比例先排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進入面試,如果某崗位進入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含加分)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招聘辦法
1、筆試網絡報名和繳費時間。
筆試網絡報名時間: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
2、筆試網絡報名和繳費地點。
考生各自在網上報名和繳費,登陸“福建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
3、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4年4月13日
4、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在省統一筆試成績公布3天后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清流教育網上通知)。有關事宜面試預備會通知。應聘者參加面試報到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等進行資格條件復審,應屆生暫時未拿到畢業證書可由就讀院校先出示相關證明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
4、面試形式。
說課及技能測試(體育、音樂、美術、幼兒教育專業加技能測試,體育、音樂、美術面試總分為說課和技能測試各50分,幼兒教育專業面試總分為說課40分和技能測試60分)。
5、面試內容。
①競聘清流縣第一中學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高中教材內容;②競聘職業高中教師崗位的,由職業中學面試組確定;③競聘初中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初中教材內容;④競聘小學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小學教材內容;⑤音樂專業技能測試為鍵盤和聲樂;美術專業技能測試為素描和美術字;⑥體育專業技能測試為體操、田徑和球類;⑺競聘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說課范圍為現行幼兒園教材內容,技能測試為鍵盤、聲樂、舞蹈、簡筆畫等項內容。加分條件參加清流縣2014年新任教師招聘考試的清流戶籍考生筆試總成績(百分制)加6分。清流戶籍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享受同樣加分(加2.4分),其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政策規定加分至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清流戶籍),自省統一考試筆試后至筆試成績公布之日前(正常上班時間)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加分證明材料到清流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以便加分,逾期按自動放棄此項加分處理。其它說明
1、錄用的新聘教師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研究調配到所需學校任教。
2、應聘者如有偽造證件或請他人參加筆試、面試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辭退。
3、擬聘人員必須在公示期滿后3天內持就業協議書及報到證到縣教育局報到,入編前必須把個人檔案調回縣教育局。
4、筆試由省教育廳組織,面試由縣教育工委、縣教育局組織http://www.sdsgwy.com/。
咨詢電話:0598—5323692、0598——5321165(縣教育局人事股。
清流縣2014年招聘新任教師成績查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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