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廈門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專業教師1名。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5、以下幾類情況不得報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現役軍人;(3)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2014年3月7日前);(6)本市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7)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6、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招聘程序(一)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3月17日—23日。1、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填寫報名信息。選報職位時,報考者直接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選擇“廈門市翔安區”小學音樂崗位填報(因省教育廳網絡報考系統設置原因,借用該模塊報名)。2、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3、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二)資格初審1、資格初審指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和現場審查,由市婦聯負責。2、報考者均應參加現場審核。無法親自到現場的,可委托審核,責任由報考者承擔。3、已網上報名但未到或未通過現場審核的,其報名資格無效。資格預審時間安排在現場審核之前,按福建省教育廳規定進行。招聘崗位的資格預審,由市婦聯負責。(三)現場審核1、現場審核時間:2014年3月19日—23日,9:00—12:00,14:00—17:00。2、現場審核地點:廈門五中玉屏校區(公園南路37號)。3、現場審核應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1)報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證;(3)戶口本;(4)非2014屆畢業生提供學歷(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證明);(5)2014屆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提供:畢業生推薦表;(6)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考)測試合格證書;(7)加分照顧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加分對象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相應材料,應于3月23日17:00提供,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8)報考承諾書(現場審核通過后填報);符合加分條件名單經審核后在廈門市教育網(www.xmedu.gov.cn)和廈門婦女網(www.xmwomen.org.cn)上公示。(9)現場審核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現場審核為初審,通過審核者方可參加筆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最終審核為準。(10)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者自行登陸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查詢并打印準考證。(四)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現場審核確認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現場審核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經報有關部門批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五)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合成,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總成績排列;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再按面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1、筆試: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經我市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均應參加筆試。筆試卷面成績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卷面總分超過100分,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筆試成績合成)。(1)筆試時間:2014年4月13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加分合成,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2、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廈門教育網(www.xmedu.gov.cn)和廈門婦女網(www.xmwomen.org.cn)公布。(1)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試人員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面試不合格不予錄用。(2)面試包括課堂教學(片段教學等)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收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
相關說明(一)加分規定(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服務基層畢業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3)符合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4)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二)年齡、工作經歷(經驗)、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2014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79年7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三)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廳網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認證)。(四)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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