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經濟工作人員1名。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3、具有本區戶籍,經勞動保障部門認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須知詳見附件3);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聘職位查詢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報名有關事項(一)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二)報名地點、聯系人及電話:集美區杏南路33號(杏林街道辦事處)四樓409室;聯系人:小張、小程;電話:6288105。(三)報名提交資料:1、報名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證書以及崗位要求資歷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4、一張近期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用工單位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報考者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弄虛作假,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向區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招聘。招聘程序本次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一)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卷面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待通知)。考試內容為會計知識、經濟法律法規相關知識。(二)面試: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由面試考官當場打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高低與崗位招聘人數1:1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若面試成績還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以上各類人員招聘考試由杏林街道辦負責組織,考試時間、地點由杏林街道辦另行通知。考試成績、資格復審名單、進入體檢名單和體檢報到時間等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布。應聘者的成績保留一年。
(二)、資格復審與體檢資格復審由杏林街道辦組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由杏林街道辦另行通知。包括本次招聘報名資格條件及計生、綜治方面的守法情況。對資格復審合格者由杏林街道辦組織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杏林街道辦組織到指定地點集中參加體檢,逾期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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