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前報名選調崗位及數量公開選調2名公務員,從事文秘工作、綜合文稿的寫作。選調范圍全市機關單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以及符合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資格條件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選調條件(一)現職級為副科級及以下的深圳市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二)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能勝任綜合文稿起草工作;(三)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組織紀律性強、作風務實,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四)具有黨政機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七)符合職位要求的其它任職資格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及紀檢監察機關和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限內的;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4.有不符合職位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選調程序(一)報名及資格初審1.不接受現場報名,只接受郵件報名,需提交材料:(1)《福田區紀委(區監察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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