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2名,臨床醫學專業專科畢業生5名招聘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遵守憲法和法律;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出生)。招聘崗位及招聘對象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2013年晉江市公開招聘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為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計劃表
招聘辦法采取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由報名人員選擇招聘單位的方式進行招聘。1、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升本考試總分+加分。其中:專升本考試總分是指由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2013年臨床醫學專業(定向)專升本考試得分。加分對象為獲得全國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且所獲專業技術資格與所報崗位專業條件一致的報名人員,加分2分。2、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對報名人員進行排名,并在晉江人事網(www.jjrs.com.cn)公示7天。若同一崗位有2名及以上報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其名次按專升本考試總分排列;若專升本考試總分又相同,其名次按C科目成績排列;若C科目成績也相同,則按B科目成績排列。3、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組織報名人員按照排名選擇招聘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培訓及聘用辦法1、培訓辦法培訓工作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省畢業后醫學教育委員會指導。代碼為W01、W02崗位的擬聘人員于2013年9月25日前,持就業協議到省畢業后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掛靠省衛生廳科教處)報到,統一安排到培訓醫院進行臨床能力培訓,時間兩年。代碼為W03-W07崗位的擬聘人員于2013年7月底前,持就業協議和“專升本”錄取通知書進入本科階段專業培養和臨床能力培訓,時間三年。以上人員經培訓,應具備在鄉鎮衛生院獨立承擔臨床診療工作的能力,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福建省晉江市2013年招聘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為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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