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三元區區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事業單位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工作勤奮,事業心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6.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四十周歲(即在1972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7.各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以公布的為準。“崗位信息表”中‘其他條件’欄內未注明生源地要求的,招聘崗位面向省內生源;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3年)
3.報考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崗位的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考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簽章認證的勞動合同或考生社保繳費憑證等),考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經驗)。
4.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0日。所有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證明)必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辦法與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用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1.公告:由區公務員局在三明市公務員局、三元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公告,統一公布招聘的崗位、人數、招聘資格條件、招聘辦法及程序等相關信息。
2.報名
(1).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3年5月27日至6月7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地點:三元區公務員局(三元區政府514)。
(4).報名工作有關要求:報考者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有效證件(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畢業生須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師范專業畢業生還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職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相關資格證書以及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有關登記表和提交個人信息等材料及四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證件照片,按規定繳納報名費80元。
(5)報考者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6)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7)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這些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 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的手續。
(8)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現場協助報名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
(9)領取《準考證
(10)開考人數比例: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一般應達到1:3方可開考。個別職位經公開報名后達不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特殊情況需要開考的,需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開考申請報經區公務員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二)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科目統一筆試《綜合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辦法。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區公務員局將在筆試結束后為符合享受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優惠政策的報考者辦理加分手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者應在6月24日至6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向區公務員局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的人員名單將在三元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
(2)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
(3)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于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登錄三元區政府門戶網站查詢。
6.筆試合格線:由區公務員局統一劃定和公布。
(四)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1.面試人選的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
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規定比例的崗位,需經區公務員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面試,1:1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一般性崗位出現1:1或考生采取不正當手段造成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1比例的,該崗位取消面試。
2.面試時間:區公務員局將根據考生預留電話在面試前3天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具體有關事項考生可登錄三元區政府門戶網站查詢,在規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前區公務員局將對面試入闈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核,進入面試的考生應提供報名時所有的原件。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若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筆試成績又相同,經研究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六)體檢
1.體檢由區公務員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不按時參加體檢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和項目: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在職報考者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七)考核
1.考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復審、考察,并將考核結果報區公務員局備案。考核采取查閱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以及對應聘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2.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經區公務員局核準,可從招聘該崗位上線合格人員中按綜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特殊原因招聘單位不要求遞補的,應提出符合有關規定的理由并報區公務員局同意。
(八)公示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將在三元區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福建三明市三元區2013年事業單位招考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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