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和延平區鄉鎮執法大隊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和其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5月14日至1995年5月14日期間出生)。若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年齡為準。
7、2013年5月14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應屆畢業生,視同“福建生源或福建戶籍”。崗位招考范圍若限在南平市或本區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崗位。
2、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持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
5、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5月1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zp.fjkl.gov.cn)進行報名、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于5月14日—5月23日登錄上述網站,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報名系統于5月23日17:30關閉。(www.sdsgwy.com)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崗位報名產生的費用不予退還)。
報考人員通過指定的建設銀行龍卡支付報名費(考生應在報名前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具體業務可咨詢: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二)資格初審:初審工作將于5月14日—5月25日進行。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兩個工作日之內,登錄上述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待報名結束后網絡銀行將自動退還報名費。
(三)下載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3年6月10日至21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者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能參加筆試也不退還報名費。
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
——本科以上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1開考。
——大專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2開考。
——中專(高中)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3開考。
各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該招聘崗位,該職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同一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招聘崗位數。
2、科目和時間: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筆試地點:
本次筆試地點設在南平市區,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
4、加分: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關規定,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不予加分)、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統一筆試加分手續辦理時間為2013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請到延平區公務員局辦理加分手續,逾期不予辦理。有關具體事項將在福建省招聘委托報名網公告欄上發布。
5、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7月1日后登錄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yprs.net/)查詢。
6、劃定成績合格線: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劃定,并在局網站公布。(二)面試:
1、面試形式:
實行結構化面試。
2、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由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
3、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在此期間,請考生關注相關網站并確保手機暢通,以方便招聘單位聯系。
4、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將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招聘崗位規定資格條件的相關材料,如畢業(學位)證、準考證、報到證、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等。若招考崗位有要求工作經歷的,還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不得參加面試。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5、其它事項:
參加面試的考生由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在面試2天前負責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在職位規定面試時間前2天如未接到面試電話通知應及時與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聯系。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經確認,在報考該崗位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筆面試成績各占比例: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
2、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若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加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2013年南平市延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和鄉鎮執法大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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