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2013年福清市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以上崗位要求的畢業生、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1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3年8月31日前提交。
二、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公開報名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推薦表)、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張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到規定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者為在職人員,需提供由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費80元。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13年5月15日8:30至5月20日17:30。
報名地點:福清市融城向高街人才大樓二層(www.sdsgwy.com福清市公務員局辦公樓內)。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規定比例、確因工作需要須開考的崗位,經研究同意,可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或降低比例要求。
2、筆試試卷為《綜合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定于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9:00---11:00。
4、筆試地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7月8日后登錄福清人事人才網查詢。
(二)面試
1、面試由福清市公務員局、福清市衛生局與相關部門共同組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試人選。擬面試名單將于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在福清人事人才網。
2、筆試結束后,將組織對各招聘崗位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或資格復審不符合產生的空額,在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在嚴格復審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面試之后不再受理遞補申請。
5、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若參加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時,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四、確定考試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計入并確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按筆試成績排名;若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綜合成績排名可于面試結束后登錄福清人事人才網查詢。
五、考核與體檢
1、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與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經驗等情況,特別要考察與擬招聘崗位相關的素質與能力。
4、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在職報考者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證明,取消相應資格。
6、因考核或體檢不符合的,以及公示前因擬聘人選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擇崗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市公務員局政務公開欄上或福清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給予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擬聘人員在未辦理聘用手續前,因個人原因自行放棄聘用。產生的空額,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員,另行組織體檢和考核。
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一)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已被我市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五)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六)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第一學歷)報考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不占招聘計劃,各單位根據專業和編制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報考。
(八)2013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應屆畢業生參加報考的,均視同“福建生源”;福清籍及福清戶口的外地生源畢業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所有崗位。。
(九)筆試成績公布前,市公務員局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駐榕部隊隨軍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有關具體事項將在福清人事人才網發布。
(十)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條件的所有崗位。
八、咨詢
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85221619(福清市公務員局調配考錄科www.sdsgwy.com)。
2013年福清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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