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少年兒童業余體育學校補充編內工作人員考試
招聘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報名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一)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二)報名辦法報名時間: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8日(正常工作時間)報名地點、聯系人和聯系方式見附件1。(三)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身份證;2.學歷、學位證書;3.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驗等相關材料;4.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五)資格審核:考試前,所有考生由招聘部門及其主管部門或區人事行政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六)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者,請于2013年5月20日(正常工作時間)至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考試辦法(一)考試采用面試形式,分為專項技能測試和專項訓練課考評。1.專項技能測試: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考試內容為專項基本技術動作示范。2.專項訓練課考評: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考試內容為根據命題構思訓練課的訓練計劃,并依題進行說課或授課。3.綜合成績計算專項技能測試成績與專項訓練課考評成績分別乘以60%、4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二)加分規定(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專項訓練課考評卷面分加3分。(2)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服務期為一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專項訓練課考評卷面分加5分。(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三)考試時間為2013年5月22日其它事項(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及非2013年畢業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二)招聘政策、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三)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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