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69名醫藥衛生類工作人員
招聘69名緊缺急需的醫藥衛生類工作人員。招聘對象(一)福建醫科大學等國內30所醫學院校(見附件1)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二)國內其他醫學院校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國家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三)2007年(含2007年)以來經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的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四)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注:(1)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3年3月1日前取得。 (2)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為本省的,以下三類人員均視為符合相關戶籍要求:報考人員應于2013年3月1日前具有福建省常住戶口;高考生源地為福建省;原籍(即戶口簿標注的籍貫)為福建省。(3)報考人員年齡不得超過三十五周歲(即必須為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報名時間及辦法(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3月16日(二)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填寫《2013年永春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報名表
2.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張;屬于招聘對象(二)的報名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學院出具的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書面證明;屬于招聘對象(三)的報名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四)資格審查要求1. 交驗報名材料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2.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隱瞞真實情況,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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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辦法考試采用面試的形式進行。2013年3月16日下午6:00將在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F樓一層校園招聘會場公布面試工作安排。(一)面試時間:2013年3月17 —18日。(二)面試地點: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F樓校園招聘會場。(三)面試內容1、公共綜合知識(類同于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內容)2、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四)面試成績合格線1、報考縣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所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線為70分。2、報考鄉鎮衛生院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5分。考核1、考核人選的確定:(1)根據各崗位擬招人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選。其中,崗位代碼為A009、B001的崗位考生因面試成績相同而影響考核人選確定的,持有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確定為考核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且均持執業資格證書,將另行組織面試;其他崗位,因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影響考核人選確定的,將另行組織面試以確定考核人選。確定為考核人選的考生,應于2013年3月18日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2、考核方式和內容:以查閱檔案的方式,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其他事項(一)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在2013年8月15日前仍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或未將個人檔案寄至永春縣公務員局的,取消聘用資格。(二)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永春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ww.fjyc.gov.cnhttp://www.sdsgwy.com/)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衛生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69名醫藥衛生類工作人員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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