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教育廳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
招聘范圍和對象全省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指普通中學、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教育部門主管的幼兒園)補充新任教師原則上均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其中招聘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是否納入全省統一筆試,由各市、縣(區)自行研究決定(不納入全省統一筆試的,應按省、市、縣(區)有關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執行)。通過雙向選擇落實就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可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招聘程序(一)各市、縣(區)教育局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限額和人員結構內,制定當地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經設區市公務員局或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核準后,向社會公布。各地應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公開招聘,同一縣(市、區)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崗位條件應一致。招聘方案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與條件、考試辦法、筆試和面試成績折算比例及發布信息方式等。(二)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工作,筆試科目、內容及成績計算方法等按《關于開展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
招聘時間安排3月25日前,各市、縣(區)向社會發布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各設區市教育局、公務員局匯總所轄縣(市、區)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分別報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備案。4月1-10日,應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各市、縣(區)教育局及時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4月20日,全省統一筆試。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各市、縣(區)反饋筆試成績,并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6月~7月,各市、縣(區)開展面試、體檢、考核及聘用工作;各設區市教育局、公務員局匯總所轄縣(市、區)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聘用人員名單,分別報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備案。有關要求(一)各市、縣(區)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根據本地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需要,及時補充中小學緊缺學科教師和幼兒園教師,改善教師隊伍學科結構,滿足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和幼兒園三年行動計劃師資需求。各地設置的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資格條件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杜絕“因人設崗”和“量身定制”現象。要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將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作為教師聘用的前提條件。對暫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允許先參加幼兒教師公開招聘,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規定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二)承擔“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招募任務的市、縣(區)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聘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就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報名參加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在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應優先聘用。(三)各市、縣(區)要高度重視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統籌,教育、人事、編制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切實做好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方案制定發布、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嚴肅紀律,落實好事業單位招聘公開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集體決策制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不得隨意擴大免于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人員范圍。公開招聘方案請務必于3月25日前發布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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