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佛教協會、福建佛學院2013年1月招聘工作人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三、招聘程序
1.信息發布:招聘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網、www.sdsgwy.com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門戶網站公布。
2.組織報名:應聘人員填寫《應聘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2013年1月23日至2月7日。
地址:福州市東大路73號2號樓省民族宗教廳人事處。
聯系人:鄒福鵬,0591-87668735、13860664895。
電子信箱:fp8735@163.com。
3.組織面試。按《福建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
4.考核、體檢和公示。根據面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廉潔自律等,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考核和體檢合格,經省民族宗教廳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省民族宗教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省民族宗教廳成立招聘小組,負責此次招聘工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四、辦理聘用手續和相關待遇
經聘用核準后,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相應的工資、社會保險及其它待遇。
附件:201301省佛協、佛學院應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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