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2013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基本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四)身體健康。體檢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其他事項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3.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4.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1:3的崗位,經報省公務員局批準后,將不再延長報名時間,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資格審查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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