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明溪縣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為補充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三明市人事局《印發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相關文件的通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聘用單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
(六)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11月12日前取得;
(七)招聘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間出生)。年齡另有規定的,詳見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職位及要求
本次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00人,其中:非衛生系統職位37人、衛生系統職位63人。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http://www.sdsgwy.com/考試公示欄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附件1:《 2012年秋季明溪縣非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報名
(一)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到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下載中心打印《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2年12月3日—12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報考非衛生系統職位者到縣公務員局報名(縣政府大院);報考衛生系統職位者到縣衛生局(縣政府大院)報名。
(四)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有效證件(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證件,師范專業畢業生還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職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證件以及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公開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在職報考者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體檢前2天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2.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3.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于2012年12月17日(正常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縣公務員局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若2個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又相同,則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1)非衛生系統職位:綜合基礎知識。
衛生系統職位中的明溪縣婦幼保健所(01)職位、明溪縣夏坊衛生院(01)職位的筆試內容同非衛生系統職位。
(2)衛生系統職位:①職業道德,占50%;②醫務職業道德,占20%;③衛生基礎知識,占3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筆試成績合格線:非衛生系統要求學歷為中專及以上、大專及以上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要求學歷為本科及以上的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含衛生系統職位中的明溪縣婦幼保健所(01)職位、明溪縣夏坊衛生院(01)職位);衛生系統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5.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最遲應于筆試結束后3日內(2012年12月26日前)向縣公務員局提交相關有效證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6.以下考生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體檢、考核:
(1)報考同一職位者均符合我縣緊缺急需專業條件,且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超過1:3。
(2)報考鄉(鎮)衛生院職位者均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為緊缺急需專業,且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超過1:3。
(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上合格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6分。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由縣公務員局確認并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縣公務員局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六、體檢
(一)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進入體檢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職位空缺的,原則上應從報考該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上一頁[1][2][3]下一頁
七、考核和聘用
(一)考核由縣公務員局對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在校學習表現以及對應聘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計生及綜治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經縣公務員局核準,可從招聘該崗位上線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三)擬聘人選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http://www.sdsgwy.com/考試公示欄公示無異后,由縣公務員局報縣里研究,研究同意后,由縣公務員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四)招聘人員的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招聘的人員須在明溪縣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方可提出調離明溪的申請。
八、其他事項
(一)計劃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1:3以上方可開考。比例不足1:3的,經縣公務員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崗位信息表備注欄中注明“專門職位”的,指專門面向2012年11月12日前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聘。上述對象報考專門職位不享受加分政策;報考非專門職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
(三)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按閩人發[2006]10號文件規定加分。
(四)緊缺急需專業具體內容詳見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布的《關于確定2012年明溪縣緊缺急需專業畢業生的通知
(五)招聘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六)此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七)筆試、面試成績以及與本次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有關信息將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考試公示欄公布,請報考者及時登陸本網站了解有關信息。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本公告由明溪縣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98—2869782,聯系人:小溫
福建三明市明溪縣衛生局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職位表福建三明市明溪縣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職位表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