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林業局2012年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7年7月20日至1994年7月20日期間出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職位表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
7、2012年7月20日前常住戶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為本市報考者。
8、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 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聘用后一般要服務滿3年以上,招聘范圍有縣域限制的要服務滿5年以上。
報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人員于7月12日上午8:00—7月20日下午17:00登錄“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WWW.ZZSYZP.COM)/www.sdsgwy.com,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系統將于7月20日下午17:00自動關閉,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本人的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職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職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7月12日上午8:00—7月21日下午17:00。資格初審由市林業局負責。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市林業局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于7月13日上午8:00—7月21日下午17:00登錄報考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者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7月22日下午17:00前通過網絡進行申訴。
4、網上繳費: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的報名者,通過建設銀行于7月23日晚上24:00之前將報名費80元轉入市林業局指定報名賬戶(繳交辦法詳見系統操作頁面)。由于目前報名系統尚未支持實時到賬確認功能,系統將在收到考生報名費后2天內,予以確認,請考生在繳費時,在“短信留言”欄中注明考生姓名、繳費金額及本人聯系電話,并注意保留付款憑據以便查詢繳費確認結果。考生須在繳費前事先開通建行網上支付功能。具體業務可咨詢: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5、實際報名人數與職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或經招聘主管部門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招聘職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的,將退還該職位所有報考人員的報名費。
6、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且已繳交報名費的報名者,請于7月26日上午8:00—8月3日晚上24:00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或者未及時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打印準考證,因此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情況,不退還報名費。
7、招考專業目錄按照《福建省201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
上一頁[1][2][3]下一頁
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2012年8月4日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
3、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服務社區”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 "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 [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筆試后資格復核時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成績滿分的限制。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4、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招考優惠政策。
5、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
面試時間和內容
1、根據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為綜合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3、面試由漳州市公務員局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2025836/www.sdsgwy.com)。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