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學校2012年招聘教師
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法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31日。
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6月20日-7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
2.報名地點:福建省民政學校辦公室(福州倉山區城門鎮城門山)
3.聯系電話:83537998、13960767415 ;郵編:350018
4.聯系人: 陳老師
5.報名要求:報名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個人簡歷(應注明報考崗位,聯系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2張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應聘人員可以委托他人報名,或者用特快信件將報名材料(以郵戳為準)寄至我校(考試前需提供原件進行復核)。若提供虛假信息,本校將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
6.報名費80元/人。
考試辦法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說課(含技能操作)相結合的辦法,筆試、面試和說課(含技能操作)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說課(含技能操作)成績占40%比例計算;考試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
2.每個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應達1:3方可開考。若比例不足1:3的,報省公務員局批準后開考。
3.面試:每個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面試。如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
4.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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