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鄉鎮計生服務所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聘用單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
(六)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6月11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可延遲到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招聘職位的年齡詳見崗位信息表。
招聘職位及要求
本次鄉鎮計生服務所計劃招聘9人,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在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向社會統一公布,http://www.sdsgwy.com/詳見附件:《2012年明溪縣鄉鎮計生服務所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報名
(一)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到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下載打印《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2年6月19日—6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明溪縣公務員局干部管理科(縣政府大院)。
(四)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公開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報名時未能提供的,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供,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2.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3.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2年6月25日(正常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縣公務員局領取準考證。
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若2個以上報考者成績相同時,則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面試時間、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聯系:http://www.sdsgwy.com/
電話:0598—2868376
三明市明溪縣鄉鎮計生服務所2012年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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