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市上杭縣2012年招聘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
招聘條件對象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愿按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規定,培養期滿后到本縣鄉鎮衛生院工作服務。
2、招聘應往屆本科畢業生職位的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的應、往屆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
3、招聘“專升本”人員職位的對象為2007年及以后畢業的專科學歷并取得2012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專升本”考試錄取通知書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4、年齡原則上要求在30周歲以內(以身份證為準,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醫療衛生人員崗位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現在讀的全日制高校學生(不包括2012年正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報考招聘“專升本”人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7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考招聘本科生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9月9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通過縣衛生局報名人員的招聘考核(評)辦法。
1、招聘考核(評)采取面試和綜合表現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面試(滿分按100分計):主要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技能操作、臨場表現。
(2)綜合表現考評(滿分按10分計):①在校成績:按畢業生檔案記載的學習進行考評,優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②工作經歷:在國有醫療衛生單位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經歷進行考評,每滿1年1分,最高不超過5分。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須提供綜合表現考評所需材料,在校成績由畢業生檔案保管單位提供成績表復印件并加蓋保管單位公章(畢業生檔案還在學校的,由學校畢業生管理部門蓋章),工作經歷由所在的國有醫療衛生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必須合格方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如相關職位報考人數未超過該職位招聘名額(扣除專場招聘會招聘小組簽訂招聘意向協議書人員的名額,下同),面試成績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如相關職位報考人數超過該職位招聘名額,根據面試得分和綜合表現考評得分相加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該職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5、如面試得分和綜合表現考評得分相加的成績有相同無法確定人選的,以具備臨床醫療類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執業資格者優先http://www.sdsgwy.com/。
(二)報名地點:
1、6月9日在2012年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暨衛生機構醫療衛生行業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福建醫科大學上街校區田徑場)報名;
2、上杭縣衛生局人教股(北環路278號)報名,聯系電話:0597-3846869。
(三)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請用A4紙)
1、報考招聘本科生職位的考生:
(1)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校畢業證書、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報到證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個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4)上杭縣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報名登記表1份(表樣附后)。
2、報考招聘“專升本”人員職位的考生:
(1)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校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報到證(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辦理人事關系委托代理的人員,提供有效的人事關系委托代理協議書)原件、復印件;
(2)2012年“專升本”錄取通知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4)上杭縣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報名登記表1份(表樣附后)。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上杭縣人事局、衛生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以下方式進行招聘。參加考試的人員,由上杭縣人事局核發《考試準考證
招聘考核(評)辦法
(一)通過2012年6月9日福建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暨衛生機構醫療衛生行業畢業生專場招聘會進行招聘http://www.sdsgwy.com/。
1、在專場招聘會上報名并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各職位如未超過招聘名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由我縣人事局、衛生局派出參會的招聘小組在專場招聘會期間,對應聘人員進行以專業基礎知識、技能操作、臨場表現為主要內容的面試;
2、經面試合格的人員,招聘小組當場與其簽訂上杭縣招聘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意向協議書;
3、簽訂招聘意向協議書的人員,按以下相關要求進行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聘人選,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4、各職位經專場招聘會簽訂招聘意向協議書后剩余的招聘名額,按以下招聘考核(評)辦法進行招聘;相關職位如無剩余招聘名額,上杭縣衛生局將不再組織該職位的報名。
5、如在專場招聘會上報名并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超過相關職位招聘名額的,該職位報名人員須在上述相應的招聘報名工作結束后,與其他報名人員一并按以下招聘考核(評)辦法進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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