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學院2012年招聘教師
報名基本條件
(一)熱愛公安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
(三)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分配,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協作精神;
(四)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無違法犯罪和行政處分記錄;
(五)最高學歷為全日制高校畢業,取得相應學位,符合畢業生派遣條件,且高等教育第一學歷應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位。最高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
(六)年齡要求:原則上應當在3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對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中級職稱人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齡計算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七)符合用人單位規定的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
1、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應明確具體崗位,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1日。
3、報名方式:報名可采用以下三種方式之一:
①將應聘材料郵寄到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郵編:350007);
②通過電子郵件將材料發送到郵箱:fjjcxyrs@163.com;
③到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現場報名。
3、報名時應提交的材料:
①《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通過網絡報名的,提供以上材料的掃描件。報名材料原件需于筆試后提交核對。
4、應聘者應如實提交上述材料以備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5、聯系人:韓老師聯系電話:0591-83532716
(三)資格審查:學院依照發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將于5月4日在學院校園網上公布,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筆試
1、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后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按規定報省公務員局批準后按實際參加人數開考。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于5月4日在我院網頁上發布;
3、測試內容主要考核綜合素質;
4、總分為100分。
(五)人民警察心理測試
從參加筆試的人員中按崗位擬招人數1:4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參加人民警察心理測試的人選。不足1:4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六)試講和面試
從人民警察心理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按崗位擬招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和面試人選;不足1:3時,按實際人數確定;
1、試講、面試具體時間在我院網頁上發布;
2、試講形式為在規定時間內對所報崗位的試講課題內容進行試講,面試形式為回答評委提問;
3、試講總分為100分,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
筆試、試講、面試分數分別按40%、30%、30%折算,三者相加后為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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