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明溪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01名人員
招聘條件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單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
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1年9月30日至1994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報名
(一)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到明溪公務員局網(www.mxrs.org)下載中心打印《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2年4月5日—4月6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報考非衛生系統職位者到縣公務員局報名(縣政府大院);報考衛生系統職位者到縣衛生局(縣政府大院)報名。
(四)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公開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在職報考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報名時未能提供的,最遲應于體檢前2天提供,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2.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3.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于2012年4月19日(正常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縣公務員局領取準考證。
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若2個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又相同,則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1)非衛生系統職位:綜合基礎知識。
衛生系統職位中的夏坊衛生院(01)職位、瀚仙衛生院(01)職位的筆試內容同非衛生系統職位。
(2)衛生系統職位:①職業道德,占50%;②醫務職業道德,占20%;③衛生基礎知識,占30%。
非衛生系統職位中的明溪縣計劃生育服務站(01、02、03)職位、夏坊計生服務所(02)職位的筆試內容同衛生系統職位。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筆試成績合格線:非衛生系統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衛生系統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5.以下考生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體檢、考核:
(1)報考同一職位者均符合緊缺急需專業條件,且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超過1:3。
(2)報考鄉(鎮)衛生院職位者均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為緊缺急需專業,且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超過1:3。
(3)根據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紀要[2012]1號精神,報考蓋洋計生服務所職位和夏坊計生服務所(01)職位的考生。
(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上合格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當出現1:1比例的情況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78分,方可進入體檢。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在面試前兩天下午17:30之前自行放棄面試,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縣公務員局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聯系電話:0598—2869782,聯系人:葛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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