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屬醫療衛生單位2012年招聘44名本科畢業生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三)未被我市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編制內(含試用期內)聘用的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
(五)考生必須是10所部屬醫藥衛生高等院校醫療衛生專業本科畢業生。(10所部屬醫藥衛生高等院校分別是: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大學醫學部、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吉林大學醫學部、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藥科大學)
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有意應聘者請于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的上班時間到泉州市衛生局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以郵寄的郵戳時間為準)。
報名地點:泉州市衛生局辦公室聯系人:林老師
聯系電話:0595-22255775(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傳真:0595-22279821郵編:36200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東街445號泉州市衛生局辦公室
報名時請提交以下所有材料的復印件,并在考核時提供原件核實:
1、2012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學生證、大學英語證書或成績單、學校出具的在校期間各學科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復印件。
2、尚未就業的2011屆及往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附件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大學英語證書或成績單、學校出具的在校各學科成績單、就業推薦表等材料的復印件。
報名登記表中如有填寫工作經歷、表彰獎勵等情況的,應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應聘人員預留的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因號碼錯誤無法聯系影響招聘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資格審核和體檢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應聘者進行面談,并對其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統一執行2005年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其中,應聘者為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由招聘單位與應聘者簽訂就業協議書。
(三)考核
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對其個人檔案材料及報名時要求提供的各種資料原件的審核,以及計生、遵紀守法等情況的考核。如應聘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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