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直中小學2012年招聘教師
公開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各專業學科招聘計劃,其公開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為:
(一)專業學科教師
1.普通中學各專業學科教師招聘條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漳州市以外生源,應屬于應屆且綜合積分前30%。
2.小學、幼兒園各專業學科教師招聘條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師范類畢業生及薌城區生源并取得大專學歷的未分配就業的中等師范畢業生。
3.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專業教師招聘條件: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師范類特殊教育專業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4.中職校汽車維修、財經類、旅游烹飪、建筑類、食品工藝、計算機和機械制造等專業學科教師招聘條件:漳州市生源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大學本科(含雙學士學位)及其以上學歷且尚未分配就業的畢業生。
(二)教輔人員
化學實驗員、圖書管理員的招聘條件為漳州市生源化學教育、圖書管理專業,全日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且尚未分配就業的應歷屆畢業生。心理健康教師的招聘條件為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且尚未分配就業的畢業生。
以上專業學科教師(中職專業教師除外)和教輔人員的報考,僅限于招聘職位對應專業(學科)。其中小學科學學科報考專業為小學教育(語文、數學、科學方向);中職校學前教育報考條件為為漳州市生源應歷屆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且未分配就業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報考中學各專業學科、小學教育(語文、數學)、幼兒教育的考生須具備相應層次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其它專業(含特殊教育專業)學科教師的考生必須具備小學及其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報名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各校必須在2012年3月25日以前結束有關招聘工作。
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報考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安排如下: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至10日為應聘者網上報名和繳費的時間。我局將組織人員對進入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以復審為準)。
2.6月10日至20日對進入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報考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報考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中學各專業學科、小學教育(語文、數學)、幼兒教育的考生須提供相應層次的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其它專業(含特殊教育專業)學科教師的考生必須具備小學及其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3)應屆畢業生的綜合積分前30%須由畢業學校學生處或就業指導中心提供本年段本專業學科第六學期及以上的綜合積分花名冊或有效證明材料;往屆生由考生的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未就業證明。以上證明加蓋印章生效。
3、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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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為2012年4月21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
3.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75分以上為合格。
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服務社區”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成績滿分的限制。
4、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享受招考優惠政策。
5.面試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筆試總分相同者,以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為先。
未盡事項以省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2012年福建漳州市直普通中學(含中職校)新教師需求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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