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永春縣衛生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75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
(一)福建醫科大學等國內30所醫學院校(學校名單見附件1)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二)國內其他醫學院校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三)2007年(含2007年)以來經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的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四)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的歷屆未就業的全日制畢業生,且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2月1日前取得。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12年2月3日—2月18日
(二)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填寫《永春縣2012年赴高校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報名表
電子郵箱:ycxwsj476@163.com
咨詢電話:0595—23862476 18965726001
資格審查
永春縣公務員局、永春縣衛生局將于2012年2月18日上午9:00在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校園招聘會場(F樓1樓)舉行招聘單位推介會,會后報考人員開始交驗報名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12年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資格審查地點
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校園招聘會場(F樓1樓)。
(三)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張;
2、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張;
3、屬于招聘對象(二)的報名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學院出具的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書面證明;
4、屬于招聘對象(三)的報名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交驗報名材料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以便及時通知面試時間安排及相關考務信息,否則視為棄權。
(四)資格審查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實反映本人情況,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執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或聘用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隱瞞真實情況,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不組織筆試。2012年2月18日下午6:00將在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校園招聘會場(F樓1樓)公布面試工作安排。
(一)面試時間:2012年2月19—20日。
(二)面試地點:福建醫科大學臺江校區校園招聘會場(F樓1樓)。
(三)面試內容
1、公共綜合知識(類同于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內容)
2、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及醫學倫理學。
(四)面試成績合格線
1、報考縣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所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線為70分。
2、報考鄉鎮衛生院的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5分。
面試成績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2月20日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福建泉州市永春縣2012年赴福建醫科大學公開招聘衛生類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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