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廳2012年考試錄用43名公安特警
招考職位
本次共招考公安特警隊員43名,其中:福州市公安局15名;廈門市公安局10名;泉州市公安局15名;三明市公安局3名。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招考職位表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人民警察錄用條件;
(三)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條件,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6日;
(四)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特殊技能,所有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2年1月6日前取得;
(五)志愿從事公安特警工作,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并符合擬任職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作弊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報名與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郵寄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2年1月6日—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現場報名的,應提交《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報名表
3、郵寄報名的,應提交《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報名表
4、各職位報名情況于2012年1月20日公布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http://www.fjkl.gov.cn/),報考者可根據報名情況,向省公安廳人事處書面提出調劑申請。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商各設區市后對報考者所報職位進行必要的調劑,并予公布。報考者志愿以調劑后為準。
資格審(復)核合格者由招錄機關發放準考證,參加警務技能測試。各設區市報名地點、咨詢電話及通訊地址詳見招考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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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包括警務技能測試和面試、公共筆試、心理測評。
公考門戶中公教育 www.offcn.com(一)警務技能測試
警務技能測試時間:2012年2月8日—2月10日。
各招考職位的警務技能測試項目詳見招考職位表,測試項目的方法和標準詳見附件3《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警務技能測試操作規程
(二)面試
面試時間:2012年2月10日。
警務技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以面談形式進行、不打分,面試現場應安排同步錄音或錄像備查。通過面試者由招錄機關發放公共筆試準考證,參加公共筆試。
(二)公共筆試
公共筆試由福建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時間安排在:2012年2月17日上午9:00—10:30,地點:福州。
公共筆試的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三)心理測評
按1:1.5的招考比例從警務技能測試和公共筆試成績都合格的人選中,根據警務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心理測評的人選。
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福建省公安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安特警隊員警務技能測試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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