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2012年選聘280名大學生村官
選聘大學生村官有關要求
2012年,省里賦予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280名,分配到設有行政村的縣(市、區)選聘計劃分別為:
倉山區10名 晉安區11名 馬尾區6名
福清市54名 長樂市30名 閩侯縣38名
連江縣33名 羅源縣25名 閩清縣37名
永泰縣36名
選聘對象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科生須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須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愿意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對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中共黨員、擔任副班長或班級團支部副書記以上職務的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優秀學生,以及碩士研究生和已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的人選。
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選聘對象的基本條件、招錄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動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由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事務承辦單位為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黨群機關干部管理處(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路92號;郵政編碼:350001;聯系電話:0591-83373577;傳真:0591-83331724;電子郵箱:fzszd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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