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福州市)2011年12月招聘教師
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2、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現行標準;
4、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實踐技能;
5、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五官端正,口齒清晰;
招聘專業、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福建人事人才網(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www.fjbyx.gov.cn)、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fibec.cn)上發布招聘方案。
(二)報名
1、時間: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12日。
2、地點: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福州市馬尾區亭江鎮亭江路8號)。
聯系電話:0591-88020039,聯系人:林鳳、江德文
3、報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職稱、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A4規格),近期一寸白底彩照3張到我院人事處報名,填寫《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
(2)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職稱、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寸白底彩照3張及《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
(3)將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學歷、學位、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職稱、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及《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
學校招聘工作考核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在我院網站公布。參加考試時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關資格證書、證明等原件,供學院復核,若復印件與原件不符,學校將取消相關應聘人員的考試資格。
4、報名收費辦法: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選,按照閩人發[2007]104號、閩價費〔2007〕19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每人80元
(三)資格審查
由我院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復核合格后,通知考生考試。
(四)考試
1、原則上,實際報名人數應與擬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
2、由學校組織人員命題并組織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先筆試后面試。
3、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素養。筆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之后組織面試。
4、面試:面試采取課堂試講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如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測評內容為教姿教態、語言表達能力、條理性、課堂組織、教材熟練程度、板書設計等。筆試、面試成績按4:6折算綜合總分。
附件:報名表.doc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