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2012年選聘210名大學生村官
選聘大學生村官有關要求
2012年,省里賦予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210名,分配到設有行政村的縣(市、區)選聘計劃分別為:
洛江區7名 泉港區10名 晉江市30名
石獅市10名 南安市39名 惠安縣21名
安溪縣45名 永春縣21名 德化縣19名
泉州臺商投資區8名
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對象應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或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愿意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就選聘對象的總體專業不限,而從本地區域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考慮,將對城鄉規劃、市政園林、土木工程、土地管理、土地測繪、交通運輸、畜牧獸醫、社會保障、醫療醫學、水利水產、農林、統計、旅游、礦產、陶瓷、廣電等專業的人選,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
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選聘對象的基本條件、招錄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動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由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事務承辦單位為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青干科(聯系電話:0595-22289007;傳真:0595-22184145;郵編:362000;電子郵箱:qzqg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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