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2012年選聘180名大學生村官
選聘大學生村官有關要求
2012年,省里賦予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180名,分配各縣(市、區)的選聘計劃分別為:
薌城區6名 龍文區4名 龍海市25名
臺商投資區6名 漳浦縣28名 云霄縣18名
詔安縣24名 東山縣5名 平和縣29名
南靖縣18名 長泰縣5名 華安縣13名
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對象應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的畢業生,或曾已報考選調生且又愿意調劑為本市大學生村官選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選聘對象的總體專業不限,從本地區域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考慮,將對化工與制藥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會計與審計類、農學類、土建類、水利類、交通運輸管理類等專業的人選,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
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選聘對象的基本條件、招錄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動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由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事務承辦單位為漳州市委組織部黨群科(聯系電話:0596-2050281;傳真:0596-2051354;電子郵箱:dqk2050281@163.com;郵編: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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