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2012年選聘65名大學生村官
選聘大學生村官有關要求
2012年,省里賦予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65名,分配到設有行政村的4個區選聘計劃分別為:
集美區15名 海滄區15名 同安區20名 翔安區15名
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對象應為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市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科生須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須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愿意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大學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就選聘對象的總體專業不限,而從本市區域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考慮,將對土建類、農業經濟管理類、衛生管理類等專業的人選,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選聘。
其他有關事項說明
選聘對象的基本條件、招錄工作程序及聘用、流動等管理措施,按省里公告中有關規定執行。
我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由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牽頭,會同市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事務承辦單位為廈門市委組織部干部三處(聯系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61號中樓923;郵政編碼:361012;聯系電話、傳真:0592-5310281;電子郵箱:xmdxs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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