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事業單位2011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聘用單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
(六)往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5月15日前取得,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招聘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5年5月15日至1993年5月15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另有規定的,以《2011年上半年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招聘職位及要求
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共設職位106個(其中借用1個),計劃招聘163人(其中借用3人)。具體招聘職位及要求在明溪人事網(wanhong520.w56.ivip.cn)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附件:《2011年上半年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報名
(一)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到明溪人事網(wanhong520.w56.ivip.cn)下載打印《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正常上班時間)。
(三)報名地點:明溪縣人事局。
(四)報名工作有關要求
1.報名由縣人事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各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現場負責報名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條件初審,縣人事局負責報名者的報考資格條件復審。
2.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持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明溪生源畢業生證明等與報考資格有關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現場公開報名(報考者可以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并如實填寫《明溪縣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明溪生源畢業生無法從戶口簿中核實的,應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明溪生源畢業生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
3.考生所留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4.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通過弄虛作假、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一經發現,除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1年5月27日(正常上班時間)持身份證及報名發票到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考試辦法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若2個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又相同,則加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二)筆試
1.筆試題型:客觀題
2.筆試內容
⑴衛生系統職位:①職業道德,占50%;②醫務職業道德,占20%;③衛生基礎知識,占30%。個別非醫學專業職位的筆試內容與下述其它職位相同,具體詳見《2011年上半年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⑵其它職位:①福建省情、三明市情、明溪縣情(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縣“十二五規劃”內容),占20%;②時事政治(2010年1月1日—2011年5月15日),占20%。③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占20%;④法律知識,占20%,范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時間:2011年5月29日下午15:00—17: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5.筆試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6.報考緊缺急需專業職位者均為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及以上,且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時,直接參加面試、體檢、考核。
7.報考鄉(鎮)衛生院職位者為全日制大專學歷,且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時,直接參加面試、體檢、考核。
8.其它免筆試條件詳見《2011年上半年明溪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上合格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當出現1:1比例的情況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81分,方可進入體檢。
聯系電話:0598—2869782
2011年上半年明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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