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Content" 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1年上半年福州市鼓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為滿足我區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需要,經研究,現將2011年上半年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五)35周歲以下(即在1975年3月18日前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具體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六)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1年3月18日前取得;(七)具體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八)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鼓樓區2011年度春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
4、復檢規定。報考者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醫院的等級不低于初檢醫院的等級。(六)考核。在體檢合格的基礎上,由福州市鼓樓區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七)公示和聘用。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根據考試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福州市鼓樓區政務信息網(http://www.gl.gov.cn)公示7天。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確定人事關系。三、其他事項1、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含碩士)以上學位的臺生,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崗位。2、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福州市鼓樓區政務信息網(http://www.gl.gov.cn)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4、考試、體檢、考核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的監督。信訪舉報電話:0591-87532317。5、政策咨詢、技術和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查詢,也可采取電話形式咨詢,聯系電話:0591-8756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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