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福建省長泰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0年8月6日—8月8日上班時間2、報名地點:縣政府大樓二樓(縣人事局)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和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非全日制學歷需同時提供學籍檔案材料。在職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交原單位(師范類畢業生需征得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4、每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6、報名的考務費、體檢費分階段收取,報名時交納報名考務費80元。
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不面試。1、縣直機關、鄉鎮(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職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鄉鎮計生服務中心和衛生系統招聘職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22日下午3:00-5:00。
3、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報考本科職位60分及以上為合格,報考中專、大專職位50分及以上為合格。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經縣編委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機關、鄉鎮(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7名,鄉鎮計生服務中心專業技術人員6名,衛生系統醫技人員17名,共120名。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已獲得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生(含2010年應屆畢業生)。
2、年齡18周歲(1992年8月8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個別職位條件另有規定除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它資格條件要求。具體詳見《長泰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及條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0年8月6日—8月8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縣政府大樓二樓(縣人事局)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和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非全日制學歷需同時提供學籍檔案材料。在職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交原單位(師范類畢業生需征得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本人。
4、每名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6、報名的考務費、體檢費分階段收取,報名時交納報名考務費80元。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不面試。
1、縣直機關、鄉鎮(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職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鄉鎮計生服務中心和衛生系統招聘職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22日下午3:00-5:00。
3、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報考本科職位60分及以上為合格,報考中專、大專職位50分及以上為合格。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2B鉛筆2支,橡皮擦、墊板、小刀及黑色墨水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6、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加分不受滿分限制,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
四、體檢、考核和聘用
1、體檢。筆試成績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
3、選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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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報考單位代碼為B2、B3、B7、B8、B9的考生,按職位條件表中備注欄說明聘用。如遇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含國家承認的非本專業學歷)優先。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依次遞補。
⑵報考單位代碼為C2,職位代碼為05、06、07的考生,按職位條件表中備注欄說明聘用。如遇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相同,以學歷高者(含國家承認的非本專業學歷)優先;如學歷相同,以在校學習公共科目(解剖學、病理學、藥理學三科成績之和)成績高者優先。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空出的職位依次遞補。
選崗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4、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予以聘用。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一聘三年,根據單位性質享受同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聘用人員在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必須在本縣服務滿五年。
五、其他
1、“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學歷層次需與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相對應。
2、在本縣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含服務期滿)視為長泰縣籍。
3、招考專業目錄按照《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5、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6、本方案由長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7、咨詢電話:0596-8323700、8322078
附:長泰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位及條件
長泰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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