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福建省漳浦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9日-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2、報名地點:漳浦縣人才交流中心(綏安鎮大亭路)。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在職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考。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考試時間和內容
考試采取只筆試不面試的方式。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上午0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4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已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年齡: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漳浦生源、漳浦戶籍及在漳浦縣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
4、未納入機關、事業編制且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9日-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漳浦縣人才交流中心(綏安鎮大亭路)。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明原件和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在職考生必須在報名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報考。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試時間和內容
考試采取只筆試不面試的方式。
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上午0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3、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材料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4、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
四、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按考試總成績(筆試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人事局審批。
(三)選崗:報考職位多個單位的,由考生自主選擇崗位。選崗順序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進行。成績相同時,以筆試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者優先。考生不選擇用人單位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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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2、參加漳浦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者,報名參加漳浦縣鄉(鎮)農機推廣(畜牧獸醫、種植業)機構招聘,可免考,由所在服務單位主管部門報縣人事局,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直接考核,體檢合格,人事局給予辦理招聘手續。所聘人數不受擬招聘人數限制。
五、其他
1、本方案由漳浦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漳浦縣人事局
2010年7月19日
漳浦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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