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福建省東山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9日---8月11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東山縣人事局。報名工作由縣人事局統一組織。
3、有關要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領就業報到證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推薦表)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80元。
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職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㈠招聘范圍、對象:
1、已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未就業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8月9日至1980年8月11日之間出生)。
㈡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職位職責的能力;
3、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詳見《東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9日---8月11日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東山縣人事局。報名工作由縣人事局統一組織。
3、有關要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領就業報到證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推薦表)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后留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報名費80元。
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職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三、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件應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4、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
四、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筆試成績相同時,再加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縣人事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考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三)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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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方案由東山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3、考試成績、加分、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東山人事人才網”發布。
附:《東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東山縣人事局
2010年7月28日
東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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