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秋季廈門市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報名時間:2010年9月9日至17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翔安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大廳報名處
咨詢電話:7889662
報名表見附件3: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均貼于報名表上相應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未就業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中學畢業證、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中學畢業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及應聘人員到政府人事、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材料以及證明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與崗位要求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聯系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將由用人單位、區人事部門、區編制部門和區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負責進行初步審查。面試和考核階段,所有進入面試(或考核)的人選還需進行資格條件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范圍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10年秋季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7年以來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現役軍人、外地生源往屆未就業畢業生以及非2010年畢業的高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二)廈門生源畢業生(含就業和未就業畢業生,已就業人員其戶籍和人事關系須在廈門,下同)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①入學前戶籍在廈門市但學籍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②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市,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報名時間:2010年9月9日至17日(雙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報名地點:翔安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大廳報名處
咨詢電話:7889662
報名表見附件3: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請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一式一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均貼于報名表上相應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未就業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中學畢業證、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本、中學畢業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及應聘人員到政府人事、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到手續的材料以及證明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與崗位要求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聯系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將由用人單位、區人事部門、區編制部門和區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負責進行初步審查。面試和考核階段,所有進入面試(或考核)的人選還需進行資格條件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四、考試辦法
(一)筆試
1.招聘崗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具有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含應屆畢業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但當符合條件的免筆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比例超過5:1(不含5:1)時,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其它情況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前將在翔安區政府網站(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欄發布信息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待定。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筆試成績將會公布在翔安區政府網站最新公告欄,屆時請應聘人員自行上網查詢。
4.加分規定
①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設上限。
②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項目(含省內生源參加外省上述服務基層項目),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限為一年以上的,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廈門生源報考事業單位可同時享受加分,各項加分不設上限。
③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享受筆、面試加分優惠。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
享受免筆試優惠政策的廈門生源參加面試加10分。
2.面試前將對面試人選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并在翔安區政府網站最新公告欄發布信息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待定。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三)綜合總分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有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的,綜合總分為面試成績。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各項考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按要求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要求參加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將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按要求到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市人事部門和招聘單位綜合考慮筆試、面試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翔安區政府網公示7天。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有關部門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
七、其它事項
1.招聘政策、考務等問題可使用翔安區政府網站政民互動信箱進行咨詢。
2.此次招聘考試使用《2010年秋季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2010年秋季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3.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是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且有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
4.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事關系在廈門”是指經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入廈審批,且已由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介紹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到上崗。已實現就業但尚未到人事部門報到的大中專畢業生要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崗位的,須在本次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含當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方可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崗位。
6.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
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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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屆畢業生。
8.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9.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在廈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10.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0年9月17日)。
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0年9月18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11.廈門生源(含參照的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12.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13.根據《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14.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員應自行解決住房。
15.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16.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7.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人事行政部門的指導監督和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7889777。
18.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19.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翔安區政府網(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欄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20.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附件1:2010年秋季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附件2:2010年秋季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學科)分類指導目錄
附件3:翔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附件4:翔安區人力資源大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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