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福建省建甌市衛生局2010年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師招聘方案
組織報名
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8月16日-8月25日期間到指定地點報名。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進行資格審查。往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我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專升本”入學考試并被錄取的專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8月25日前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直接向建甌市衛生局提出申請。
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地點:建甌市衛生局辦公室
聯系單位:建甌市衛生局
根據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鄉鎮衛生院改革與發展的意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招聘對象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的應往屆本科學歷高校畢業生、2007屆及以后畢業的專科學歷并取本省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錄取通知書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若考生報考上述的八個崗位以外的鄉鎮衛生院,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并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報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以下網站公布:
福建省人事網(網址:www.fjrs.gov.cn)
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網址:www.fjbys.gov.cn)
福建衛生信息網(網址:www.fjphb.gov.cn)
建甌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主辦的:武夷人才網(網址:www.wyrc.net)
建甌市人民政府網(網址:www.jianou.gov.cn)
將招聘信息通過以上網站向社會發布。
2、組織報名
符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8月16日-8月25日期間到指定地點報名。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進行資格審查。往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進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且參加我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專升本”入學考試并被錄取的專科畢業生應在2010年8月25日前持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專升本”錄取通知書以及其它能反映個人能力的相關材料、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1張直接向建甌市衛生局提出申請。
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地點:建甌市衛生局辦公室
聯系單位:建甌市衛生局
聯系電話:0599-3833863
電子信箱:hxz3833863@126.com
無法到現場報名的人員,可登陸南平人才網:(http//www.nprc.con.cn),下載報名表格,根據報考職位條件填好,連同報名所需材料復印件及相片,寄至建甌市衛生局辦公室(郵編353100),并于面試前一天帶上所需材料原件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復核。
3、資格審查
建甌市衛生局對報名者進行登記、匯總、審查、提出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并通知具體考核時間、地點。
4、招聘方式
根據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1)面試: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建甌市宣傳部、市人事局、建甌市衛生局組成。面試由市人事局、市衛生局組織實施并請紀檢監察部門、宣傳部全程參與和監督。隨機抽出醫學專家庫人員,成立評委小組。采用現場回答問題的方法,由評委根據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分析問題的能力,反應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進行現場評分。面試的參考材料:為福建省醫院管理協會編寫2006年版《臨床醫學“三基”訓練
面試結果在武夷人才網、建甌市人民政府網、建甌市衛生局公示欄等處公示。
(2)進行考核
面試成績在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同崗位面試合格人數大于崗位招聘人數時,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人選。考核時主要了解考生在校及以往工作時的表現情況。面試成績合格的落選考生,若本人自愿、考核合格,經衛生局研究,可調劑到指定的其他鄉鎮衛生院。
擬聘人選在武夷人才網、建甌市政務網、建甌市衛生局公示欄等處公示7個工作日。
五、聘用規定
擬聘人選報經建甌市人事局批準后,由建甌市衛生局于2010年9月底前組織鄉鎮衛生院與受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有關培訓、聘用規定按照閩衛科教[2009]18號文件執行。
建甌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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