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漳州市公路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4日—8月5日上班時間。2、報名地點:漳州市公路局(延安北路51號11樓會議室)。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A4復印件1張,報名后留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5、準考證領取時間:8月16日在漳州市公路局(延安北路51號11樓會議室)。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擇優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0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5年8月3日以前至1992年8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報考財務會計職位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服從市公路局對報考職位的工作安排。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4日—8月5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漳州市公路局(延安北路51號11樓會議室)。
3、報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A4復印件1張,報名后留證件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張,報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數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報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
5、準考證領取時間:8月16日在漳州市公路局(延安北路51號11樓會議室)。
三、筆試時間和內容
1、筆試時間:2010年8月22日9:00-11:00。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2、筆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3、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大學生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報名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4、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作答,考生應自帶考試用具。
四、面試時間和內容
1、根據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對象與招考計劃數為1:1的,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
3、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合格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計算。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二)考核。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漳州市公路局負責。在職考生必須在考核前提交單位同意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三)聘用。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入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公路局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附:《漳州市公路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漳州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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