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關于2010年福建省長汀縣部分事業單位(國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告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長汀縣人事局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7月22日-8月10日(假日照常上班);
報名地點:長汀縣南寨梅林大道人才市場二樓(人才服務中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97-3165325、0597-6821704;
(二)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報到證(或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填寫《長汀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報考費用
每人交考務費80元。
(四)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長汀縣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為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長汀縣部分事業單位(國企)工作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7人。各事業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2010年長汀縣部分事業單位(國企)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單位年齡條件一律按周歲計算至2010年8月31日止;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已在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7、符合報考單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長汀縣人事局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7月22日-8月10日(假日照常上班);
報名地點:長汀縣南寨梅林大道人才市場二樓(人才服務中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97-3165325、0597-6821704;
(二)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報到證(或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填寫《長汀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三)報考費用
每人交考務費80元。
(四)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長汀縣人事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形式
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報考人員于2010年8月22日參加縣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采取100分制,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二)筆試
1、筆試:考試內容分兩類
(1)報考財會、財政財務類崗位的人員參加財政財務專業知識考試,考試范圍為:預算法、會計法等財政財經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
(2)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將在長汀人事人才網站(http:// www.ctrc.gov.cn)公布
(三)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確定。在筆試成績達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個別職位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線的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只有1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圍參加面試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在長汀人事人才網站(http:// www.ctrc.gov.cn)公布。
(四)根據參試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折算后的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聘用,如遇總分相同情況以筆試分高的優先。
五、體檢
1、依據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遇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缺席的則按考試總成績排列順序依次替補。
2、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3、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聘用程序
1、經考試、體檢后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長汀人事人才網站(http:// www.ctrc.gov.cn)公告欄公示7天。
2、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因本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崗位缺額在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依綜合成績排列順序依次替補。
3、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七、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1、招聘為事業單位的人員為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2、招聘為國企人員的,參加勞動社保,工資待遇參照事業單位標準執行。
八、其他事項
1、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均為第一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2、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報考專業指導目錄
3、所有報考者的畢業證(證明)和相關證書(證明)必須在2010年8月10日前取得。
4、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參加“三支一扶”服務到2010年8月31日期滿考核合格畢業生(包括參加“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其他相關項目)的大學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加分標準按照《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
5、長汀生源畢業生,戶籍尚未遷回長汀落戶的可視同長汀戶籍報考,但辦理聘用手續時戶口應遷回長汀。報考鄉鎮崗位的,鄉鎮可安排住房,報考其他崗位的一律自行解決住房。
6、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律按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附:《2010年長汀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中共長汀縣委組織部 長汀縣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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