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福建省建寧縣2010年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2日—7月22日。
2、報名地點:縣人事局。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持本人畢業證、待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張(往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可在聘用時提供)。
4、資格審查:由縣招考領導小組及相關單位共同進行資格審查,經公示后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由縣人事局發給準考證。
為適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加強我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國家人事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考試聘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建寧縣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委編辦,縣人事局、監察局、財政局、衛生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考聘工作由“縣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考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具體工作由人事局及相關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聘原則
公開考試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按照招考計劃,發布招考公告。實行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審批、試用、聘用程序。新聘用的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
三、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專業對口;身體健康;年滿十八周歲以上,三十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之間出生),面向三明全市招考(在我縣參加“三支一扶”活動和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此限,可報考并享受筆試總分加5分的政策)。
四、考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見《建寧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五、考聘程序
(一)制定考聘計劃
由縣政府辦轉發招考計劃和本實施方案。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2日—7月22日。
2、報名地點:縣人事局。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者持本人畢業證、待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張(往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可在聘用時提供)。
4、資格審查:由縣招考領導小組及相關單位共同進行資格審查,經公示后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由縣人事局發給準考證。
5、收費:考生報考一個崗位交報名費、考試費100元。
6、報考崗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開考(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及其以上者,未達到報考比例,衛生系統緊缺專業經縣考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開考)。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實行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評卷。不組織培訓,不指定具體的復習材料。
(1)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命題制卷:人員臨時確定,由縣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命題期間封閉管理,限制通訊,在試卷送達考場開考30分鐘后,方能解除封閉。
(3)考試要求:按照國家閉卷考試標準要求設置考場、制定監考守則和考場規則并嚴格執行,考試完畢后由監考人員將試卷當場密封統一保管。
(4)評卷:組織人員評卷,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將試卷開封,按流水作業方式評卷并認真進行復查,統分后進行公示。
(5)筆試時間:2010年8月10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按照各招考專業崗位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報考崗位人數的,其筆試面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本次招考其他崗位最低錄取線。面試由縣人事局及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2)面試試題實行封閉式命題。
(3)面試評委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按照需求從有關單位隨機抽派。
(4)面試考場設評委7名。評委采取百分制亮分,計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再綜合計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成績當場公布。
3、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分。
4、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又相同,按申論成績排列;若筆試、申論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縣考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5、筆試面試均應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和參與下組織實施。
(四)體檢
參加體檢人數按各招考崗位人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新標準,體檢醫院、時間臨時確定,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參加面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不超過二次。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考核由縣人事局及相關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縣考聘領導小組組織審核。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者,取消考核聘用資格:
1、違反社會公德且造成嚴重影響;
2、有犯罪前科或違法違紀行為;
3、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4、不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
(六)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及考生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報縣人事局審核、公示。經審核無異議的,報縣考聘領導小組研究,縣編委會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崗前培訓。
六、待遇
此次公開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為聘用制事業性質,試用期一年,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待遇按國家有關同類人員規定執行。對已確定聘用但不服從安排的,兩年內不能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招考。在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聘監督
考聘全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監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后,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并由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咨詢電話:3982855
監督電話:3961610、3961636
政辦53號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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