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廈門市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簡章
1.報名時間、地點:2010年6月1日至6月9日(雙休日除外),報名地點詳見附件二。
同安區部分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范圍本次共招聘71個崗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附件一。
二、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三、報名有關事項(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07年以來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外地生源往屆未就業畢業生以及非2010年畢業的高校在校學生,不得報名。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二) 廈門生源畢業生(含就業和未就業畢業生,已就業人員其戶籍和人事關系須在廈門,下同)是指入學前(指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下同)戶籍和學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參照廈門生源:①入學前戶籍在廈門市但學籍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生。②入學前戶籍和學籍雖不在廈門市,但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戶籍在廈門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0年應屆畢業生。(三)報名時間、地點、方法1.報名時間、地點:2010年6月1日至6月9日(雙休日除外),報名地點詳見附件二。2.報名方法:應聘人員憑報名表和其它相關材料向報名點報名。報名點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進入面試和考核階段時,區人勞局或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報名表見附件三,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一式二份,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兩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往屆待就業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社會在職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按照應聘崗位的資格要求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符合擬報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四)信息校對及準考證領取:請應聘人員于6月16日后登陸區人勞社保局網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欄)查詢準考證具體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同時校對報考信息及加分信息,若信息有誤,請按要求及時更正
四、考試辦法: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一)筆試1.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2.筆試由區人勞局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各個崗位筆試內容見附件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3.加分規定①廈門生源畢業生參加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設上限。②參加福建省級和設區市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等項目(含省內生源參加外省上述服務基層項目),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參加招聘考試可享受筆試卷面分加5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廈門生源報考事業單位可同時享受加分,各項加分不設上限。③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享受筆試加分優惠。(二)面試1.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5分。2.面試由區人勞局統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考官人數為7人,其中,主考官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派人擔任,其余6名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三)專業測試需進行專業測試的崗位為171崗位,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在統一面試前進行,測試內容為導演技能,采用實務操作方式。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即為參加統一面試人員。(四)101—155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156-170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171崗位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乘以50%、3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五、體檢與考核
六、辦理聘用手續(一)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區人勞社保局網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欄)公示7天。(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并依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
七、其它事項
(一)招聘政策可查詢廈門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報名手續、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咨詢報名點(聯系方式詳見附件二)。(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是在國(境)外學習取得的且有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明。
(四)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事關系在廈門”是指經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入廈審批,且已由組織、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人事關系介紹到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到上崗。已實現就業但尚未到人事部門報到的大中專畢業生要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崗位的,須在本次招聘報名截止日期(含當天)前,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方可報考要求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崗位。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經驗)。(七)應屆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屆畢業生。(八)未就業畢業生是指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后尚未到政府人事部門辦理就業審批及報到手續的人員。
(九)戶籍要求為廈門的,不含藍印戶口及在廈大中專學生集體戶口。(十)廈門生源(含參照的畢業生)未就業畢業生不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戶籍限制。
(十一)201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可延長至2010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三)聘用人員養老保險執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規定。
(十四)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工作調動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行政部門指導監督和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
(十六)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區人勞社保局網站(www.xmta.gov.cn/rlj/通知公告欄)予以發布http://www.sdsgwy.com,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上述解釋、規定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附件:1.招聘崗位信息表.xls2.報名地點與筆試內容表.doc3.報名表.doc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由人勞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人勞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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