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相關要求
㈠文秘工作人員1名: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㈡綜合經濟管理工作人員1名: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學類專業;
㈢財稅金融工作人員1名: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政學、金融學、金融工程等相關專業;
㈣環保工作人員1名: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化學類、環境科學類等相關專業;
㈤勞動保障工作人員1名: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等相關專業。
㈥勞動執法監察人員2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在泉州開發區機關事業、國有企業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1日至1992年3月1日期間出生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的考生年齡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本次招聘職位“戶籍要求”均為面向泉州市戶籍;
6、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年齡等要求。其中:泉州開發區外的報考者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泉州開發區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者,其學歷按國家承認的同等學歷,專業不限;泉州開發區內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報考者,專業不限。
為鼓勵吸引優秀人才參與應聘,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歷屆未就業的全日制畢業生、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可簡化招聘程序,不用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筆試成績取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平均成績(本人如愿意參加筆試的,也可在報名時提出申請)。
三、報名辦法
㈠時間:2010年3月1日(星期一)至2010年3月7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㈡地點: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務工作部(泉州開發區招商大樓7樓)。
㈢應提供的證件
1、未就業的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成人教育者除外)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報考時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所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
㈣每位報考人員須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
四、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由專業考試機構統一命制試卷,并負責筆試閱卷工作。
㈠筆試內容:筆試試卷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省情等;文秘工作人員崗位加考主觀題。
㈡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定于3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文秘工作人員崗位為9:00—11:30),地點設在開發區實驗學校,《準考證
㈢面試:參加筆試人員,按筆試成績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和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包括直接進入面試的碩士以上研究生和高級職稱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進入面試人員由于各種原因放棄面試的,必須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以書面形式報告招聘主管機關,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經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在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㈣考試總成績計算: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形式的,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面試后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㈠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在考核合格的人選中,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與招考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考核合格的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㈡考核:統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核。
㈢決定聘用人選: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和各職位聘用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名次先后)等額提出各職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經考核、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六、其他事項
㈠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
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否則取消考試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報名所需證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㈢報考人員所報職位符合開考條件的,不得改報其它職位。
㈣招聘職位的專業條件要求以單個或多個專業設置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與專業條件要求中的相關專業一致,方可報考該職位;招聘職位的專業條件要求以專業類設置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屬《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㈤對符合《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
㈥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㈦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日。
㈧考生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報名所需資料、或者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曾因犯罪受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㈨考務信息將通過泉州人事網(www.qzrs.gov.cn)和泉州開發區人力資源網(www.kfqhr.com.cn)及時公布。
㈩報考人員可在報名前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泉州開發區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咨詢電話:
黨務工作部0595-22353028
監督電話:開發區紀工委(監察局)0595-22353008
本公告由泉州開發區黨務工作部負責解釋。
附:
1、《泉州開發區2010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福建省2010年度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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