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仙游縣關于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的公告
1、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4月23日至5月6日(不含節假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新課程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現就2010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科及崗位數
1、公開招聘普通小學教師77人(語文學科19人、數學學科19人、英語學科12人、信息技術學科8人、體育學科5人、音樂學科9人、美術學科5人。);
2、特殊教育學校3人(語文學科1人,數學學科1人,信息技術學科1人。)
3、初中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初中部)84人(數學學科6人,英語學科15人,物理學科12人,化學學科8人,歷史學科4人,地理學科5人,生物學科6人,體育學科9人,音樂學科4人,美術學科2人,信息技術學科7人,心理健康學科2人,綜合實踐學科4人);
4、高中教師25人(英語學科5人,物理學科2人,化學學科2人,歷史學科2人,地理學科2人,生物學科4人,體育學科1人,音樂學科1人,美術學科2人,信息技術學科1人,心理健康學科1人,通用技術2人)。
二、招聘范圍:縣公辦普通中小學(含中學、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初中部教師)。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莆田市戶籍證明(高考錄取時的戶籍)且尚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畢業生。
4、學歷和教師資格要求:
(1)應聘普通小學教師,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學崗位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應聘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學崗位的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書。
(3)應聘初中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初中部),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學崗位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4)應聘高中教師,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教學崗位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5、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0年中小學新任老師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由省統一組織,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縣統一組織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4月23日至5月6日(不含節假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點:縣教育局二樓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2、隨帶證件:
(1)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身份證(戶口簿)和高考錄取時的戶籍證明;
(3)畢業證;
(4)教師資格證書;
(5)報到證;
(6)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
2010屆畢業生隨帶以上1、2項原件、復印件及照片。往屆畢業生隨帶以上1-6項材料,其中1-5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收費
教師招聘考試考務費,依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80元。應聘人員報考繳費后,不論是否在該考點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二)筆試
報名應聘的對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參加省組織的筆試。報考人數與擬聘學科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方可開考;比例不足3:1的,報縣人民政府研究確定。
筆試內容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卷面總分各100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
(三)面試(時間、地點、教材范圍另行公布)
1、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
2、參加應聘中小學教師面試的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聘學科崗位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合格線為60分及以上。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合格線為70分及以上;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相應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開展,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須在面試開考前三天向所報考應聘崗位的縣區教育部門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時間12分鐘之內,分值100分(說課稿不計分,面試成績按評委人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四)計分辦法
1、筆試成績按照教育綜合知識成績的40%與專業知識成績的60%之和計算。
2、考生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的40%與面試成績的60%之和計算,(按“四舍五入”保存兩位小數)。
(五)考核
參加考核的對象,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和擬聘學科崗位數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數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報縣人民政府研究確定。
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核擬聘對象思想品德表現和計生等方面的情況。
(六)體檢
1、體檢地點:隨機選擇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綜合性醫院。
2、體檢對象:經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
3、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七)聘用
根據招聘學科崗位數和考試、考核及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縣人民政府批準聘用后,由縣教育局按相應學科組織聘用的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選擇任教學校并辦理相關手續。
不按時參加擇校應聘和簽約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八)遞補
因考核(政審)、體檢等不合格或棄權而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報考同一學科崗位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在同一縣區域內報名參加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不能兼報。
2、根據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
3、擬聘為中小學教師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報到證和相應教學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若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附:1、《2010年福建省公開招聘中小學新教師登記表
2、具體筆試時間和內容
仙游縣教育局
201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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