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和縣2009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會同意,決定公開考試招聘平和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有關事項如下:一、招考對象1、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中專以上畢業生,年齡在18至30周歲(1979年11月12日至1991年11月12日出生)。2、在平和參加“支農、扶貧”且服務期已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二、招考條件1、政治思想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2、平和縣常住戶口或平和縣籍生源(在平和參加“支農、扶貧”且服務期已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不受戶口限制),個別崗位面向全市招考;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招考職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三、報名時間、地點、要求 1、報名時間:2009年11月10—12日上班時間;2、報名地點:平和縣人事局(中順湖濱花園3幢2樓);3、有關要求:報考人員需持畢業證書、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張。報考者也可委托親友代為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責任由委托人承擔。4、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經原批準機關批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5、報考人員應交報名費100元。
四、考試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考試采取只筆試不面試的形式進行。1、筆試時間: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2、考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準考證在原報考地點領取,領取時間為11月18日;3、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