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
2009年9月13日福建公務員考試筆試順利結束。根據福建人事局的統一安排及實際閱卷進程,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線的查詢時間定為:10月13日。
查詢網址:http://www.fjrs.gov.cn/ 福建人事廳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的總成績按公共科目(A類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法警、公安類職位的報考者在相關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達到該科目的合格線后,總成績按公共科目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3、凡經批準進行專業筆試的職位,均在《招考職位表
4、少數民族報考者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鎮)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
5、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2009年8月14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的2009年8月14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報考省和各設區市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3分;報考縣(區)、鄉鎮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
6、招考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出現1:1情況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當達到本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時,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如果本面試考官組僅面試該報考者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高于7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該職位取消錄用。
7、考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指公共科目)、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又相同,按申論成績排列;若筆試、申論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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