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對象:全省統招教師筆試入闈資格復審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7月7日上午8:3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青原區教育體育局四樓會議室
(四)有關要求:
1.資格復審的考生需交驗下列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應屆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和今年申報教師資格未辦理教師資格證者應攜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相應層次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3)已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職在編教師,由原任教學校出具并加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證明材料。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
2.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繳納面試費200元。
3.考生如缺少有關材料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將取消面試資格,責任自負。由此產生的缺額從該崗位未入闈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考生因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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