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幼兒教師21名。招聘計劃公辦幼兒園教師21人。其中縣公辦示范幼兒園5人,鄉鎮公辦幼兒園16人。招聘條件(一)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二)5名縣城公辦幼兒園教師和4名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從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歲以下)幼教專業畢業的本縣公辦在職教師中招聘。(三)其他12名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按2011年縣“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計劃”的協議執行。招聘辦法(一)采取筆試和說課方式進行選拔。(二)在擬聘名單里的人員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有傳染病或不適宜同幼兒接觸者不予錄取)。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指標缺額,不予遞補。(三)經體檢、資格審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信豐服務期不少于5年。未滿5年的,一律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四)報考招錄分類別進行。 1、從現有幼兒專業在職教師中招考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應達到3:1以上;不達3:1則按實際報考人數33%確定招聘崗位。 2、定向培養生按2011年縣“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計劃”協議錄取(按90%錄取)。 (五)按總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預錄取,崗位末位總分相同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筆試成績相同者,按筆試專業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說課成績。(六)按考試成績先錄用城區5名后,其他4名按成績從高分開始選鄉鎮公辦幼兒園崗位,再由定向培養農村幼兒園教師從高分到低分選崗。 招聘程序(一)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時須帶以下材料:1、在職教師報考公辦幼兒園教師:兩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畢業證、幼師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在編在職證明。 2、定向培養學生:兩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畢業證、幼師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就業推薦表。 3、報名考試需繳考務費100元。
(二)考試。招聘采取筆試和說課方式進行。1、{C}筆試。分公共課與專業課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兩科試卷同時下發,總分100分,其中公共科30分,專業科70分。筆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內容為:公共課《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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