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崗位及名額
農調隊(事業編):1名;
金融局(事業編):文秘崗1名、專業崗2名,共3名;
振興辦(事業編):4名。
選調的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縣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所有在編在崗的正式人員(試用期人員除外)。
(二)條件:
1、公共條件:
遵紀守法,無參與稀土盜采、違章建筑、非法交易土地、賭博、違反計劃生育、非法上訪等違法違紀行為;
2、具體條件
(1)報考農調隊崗位者,需具有統計類專業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或數學、計算機類專業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7周歲以內(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報考金融局文秘崗位者,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報考金融局專業崗位者,需具有金融、經濟學或計算機專業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報考振興辦崗位者,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原振興辦4名抽調人員可不受條件限制,根據其本人意愿均可參加考試選調。
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10日至11日。
2、報名地點:尋烏縣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行政大樓411室) (www.sdsgwy.com )。
3、報名時應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編制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單位同意其報考證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張。
4、參加選調者限填報1個崗位,同時填報2個以上崗位的,報名無效。
5、經資格審查后每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的選調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的全過程,凡發現參加選調者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選調資格條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參加選調資格。
(三)筆試
1、領筆試準考證時間:1月17日上午。
2、筆試時間:1 月18日上午8:30—11:00。
3、筆試地點:城關小學。
4、筆試內容:總分100分
5、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確定入闈考核對象。如最后一個入闈名額出現幾位考生成績并列的情況,即按工齡、學歷的高低先后順序擇優確定。
(四)考核
考核內容:遵紀守法情況、參加工作以來的年度考核情況、現實表現情況、工作業績情況。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五)調動
擬調動人員到崗到位后,須先試用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由縣人社局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2852578
網址:www.xwrsld.com,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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