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范圍、人數及崗位
(一)選調范圍:全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人員。
(二)選調人數及崗位:共2名。其中:房建類工程造價工作人員1名,路橋類工程造價工作人員1名。
選調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近3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房建類工程造價工作人員專業為工程造價或工程管理;報考路橋類工程造價工作人員專業為公路與橋梁工程專業。
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萬安縣人民政府網、萬安教育網、萬安縣電視臺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3日(周末、節假日除外)。報名時上交學歷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彩色免冠照2張,近3年內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證明,由本人填寫的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報名費200元。
報名地點:縣人保局人事股,聯系電話:5839805。
(三)資格審查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始終),確定選調名額與對象,核發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總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工程造價相關知識。
考試命題、制卷和閱卷實行封閉式管理。
2、面試:①主要測試考生的實際操作能力, 滿分100分。②入闈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員與入闈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筆試人數少于1:5的全部入闈面試。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應考人員因提出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③凡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錄取,否則不予錄取。
總分:以筆試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如末位考生合成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開考比例
報考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達到3:1的,按計劃開考;報考人數不足3:1的,則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考試,報名費退回,從報名人員中考察擇優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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