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2012年招聘120名教師
招聘范圍
(一)應、歷屆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二)本縣所屬公辦學校代課教師。
(三)申請調入我縣任教的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報考條件
(一)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大余中學教師、東門幼兒園和水城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幼兒教師資格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或通過幼兒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所申報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2)小學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或通過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所申報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3)初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或通過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所申報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4)高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高中或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證或通過高中或高中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學專業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二)代課教師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東門幼兒園和水城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
(3)2009年11月30日之前在我縣公辦中小學、公辦幼兒園代課且至今一直在崗,并錄入了縣教育局代課教師數據庫,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大余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幼兒園)代課年限達5周年以上(含5周年),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在大余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幼兒園)代課年限達10周年以上(含10周年),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在大余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幼兒園)代課年限達15周年以上(含15周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在大余縣公辦學校(含公辦幼兒園)代課年限達20周年以上(含20周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代課年限的計算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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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或通過幼兒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所申報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2)小學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或通過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考試方可錄用)。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或所申報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三)申請調入大余縣中小學任教的縣外教師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大余中學、東門幼兒園和水城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碩士以上學位、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中級以上職稱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縣外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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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崗位條件
(1)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2)小學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大余戶籍。
(3)初中教師崗位
①學歷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
②資格條件: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③專業條件:報考的崗位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一致。
④戶籍條件:不限。
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分管人事的領導為成員的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資格審查組、考務組、監察組和后勤組。
(二)發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范圍、報考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及招聘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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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0日-4月20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縣行政服務中心教育窗口。
3.報名時必須提供的材料:
(1)應、歷屆大專以上畢業生:
①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未拿到畢業證的應屆大專以上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報名);
②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通過資格考試的相關證明);
③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表(大余縣教育網下載);
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2)代課教師:
①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名,但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或通過資格考試的相關證明);
③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在大余縣公辦學校代課年限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即工資發放憑證,起始月、結束月各一張,中間時間段每學期一張)和現在崗證明的原件(所在學校校長親筆簽名);
⑤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表(大余縣教育網下載);
⑥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3)外縣(市、區)申請調入我縣任教的教師:
①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③報名登記表和資格審查表(大余縣教育網下載);
④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出具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和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
以上表格、復印件和相關材料均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和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行為的。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內容的結業生和肄業生。
(4)2013年及以后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5.報考資格審查。由資格審查組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教師招聘工作的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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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4月29日。
(2)面試時間:5月13日。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70%。
(1)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知識,占筆試成績的70%。內容為: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
(2)相應層次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內容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相應學科的《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專用系列教材<學科專業知識>
3.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30%。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網和大余縣教育局公告欄公示相關信息,公示期7天。
1.筆試后,公示筆試合格線和面試入闈人員名單。
2.面試后,公示面試合格線和面試合格人員名單。同時公示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入闈人員名單。
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2012年招聘教師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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